2019.03.25 20:23
乳山欣业联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乳山欣业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招标公告
乳山欣业联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注册资本1600万美元;乳山欣业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两公司(以下统称“欣业联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设计、开发、融资、物业管理等。因欣业联公司经营不善,乳山市地方税务局作为债权人向乳山市人民法院提出对欣业联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2014年5月10日法院裁定受理欣业联公司重整,并指定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担任欣业联公司管理人。2014年8月18日法院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宣布两公司合并重整。现管理人拟对该项目的重整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情况及投标的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开发项目建设情况
科技园公司开发的会展中心、五星级酒店、会议中心建设项目统称为会议会展项目,总占地面积272.42亩,现1.7万平方米的会议中心及12万平方米的会展中心主体基本完成;开发的康桥蓝湾住宅小区项目,总占地面积218.7亩,规划建筑面积11.55万平方米。现进行了一期建设,共建10栋住宅楼,共计522套房屋,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其中8栋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已预售住宅229套。
建设公司开发的海郡住宅小区项目,总占地面积167.19亩,规划建筑面积为18.8万平方米。现进行了一期建设,共建41栋住宅楼和门市,现已交房23栋,另外18栋未完工。一期全部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共有住宅1946套、门市34套,现已预售住宅1478套,其中584套已经交付使用。
二、资产及负债情况
欣业联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根据债权申报、审计评估及债务人账面情况,初步预算了两公司可供清偿的资产为423480149.12元,具体资产构成如下:
1、货币资金8088696.68元,其中银行保证金为7966629.83元。
2、应收款29746080.9元,其中购房尾款为7576386元。
3、未售房产及未开发土地评估价值为385162201.51元,其中科技园公司项下未开发土地:康桥蓝湾小区住宅70300平方米、商业用地32000平方米,会议中心商业用地22318.4平方米,会展中心商业用地120216平方米,五星酒店商业用地39079.2平方米;在建未售康桥蓝湾小区住宅19807.32平方米。建设公司项下在建未售住宅28516.97平方米、商铺2204.43平方米,规划未建住宅59980平方米。
会议、会展中心的已完工程因未经规划批准,故评估值为零。
4、车辆评估价值153206.5元。
5、电子设备评估价值329,963.53元。
现有负债993165365.87元,包括优先债权171,906,516.2元(其中税款债权为30,901,217.34元,职工债权为1,144,925.82元)、普通债权807,658,280.77元。
三、政府拟给予重整方的扶持政策
经管理人与政府沟通,政府同意将已建和未建工程的相关配套费予以减收或免收,作为给重整方政策方面的扶持。另外关于融资和规划变更方面的政策重整方可继续与政府沟通。
四、重整方的权利义务及可能获得的收益
作为重整方,原则上要提供与欣业联公司资产相应的资金以取得资产的所有权,通常情况下还要适当提高部分债权的清偿比例以获取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认可。
重整方取得欣业联公司的资产以受让欣业联公司股权的方式实现。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重整方即取得欣业联公司的经营权,可以对未出售的商品房进行销售,对土地继续开发获得盈利。
重整方提供的资金主要用于承担破产费用,全额清偿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抵押优先债权,按比例清偿普通债权。
重整方可对上述债权的清偿设定期限。
五、投标相关要求
根据欣业联公司的相关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制定了如下要求:
1、重整方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建筑相关企业。
2、需缴纳5000万元重整保证金,在欣业联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如作为重整方可以予以减少 。
3、重整计划草案对于业主购买的房屋应当保证能够建设完成交付使用,并列明对税款债权、优先债权及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及清偿时间。各类债权的清偿比例应不低于在破产清算条件下应得到的清偿比例。
4、提交重整申请及重整计划草案应同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于2015年1月10日截止,请按上述要求向管理人提交重整申请及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乳山欣业联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乳山欣业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联系人:姜律师
联系电话:1340631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