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19.03.25 20:28

乳山欣业联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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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各位债权人:

乳山欣业联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乳山欣业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5年3月9日上午9时在乳山市市委党校三楼会议室(地址:乳山市银滩大拇指广场对面)召开。

参会须知:

   1、债权人需凭入场券参会。预参会债权人请于2015年3月8日13时30分至16时到乳山市市委党校一楼大厅领取入场券。

由于债权人众多,受会场限制,每一家债权人最多不超过两人参会。

预参会债权人请于2015年3月1日前编辑短信将债权人名称及参会人数发送至手机13406318198,以便管理人统计。

4、债权人(自然人本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入场券,未提交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请持债权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入场券。

   5、参会人员请于会议当日8时30分到场凭券领取会议资料。

   6、不能参会的债权人可于会议结束五日后登陆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weihailaw.com/)查阅相关会议资料。

 

         乳山欣业联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乳山欣业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2月,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在威海地区享有盛誉和领先地位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