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2020.11.06 10:17

山东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2020年11月3日,山东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机械”)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荣成市人民法院会议室召开,案件审判长杨君霞、审判员慈方铭、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王传生主任、主办律师孔爱芝等管理人成员及140家债权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2020年7月2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山东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2020年8月3日裁定该案由荣成市人民法院审理。2020年9月1日,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指定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团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交接手续,调查了债务人财产等基本情况,初步受理和审查了债权,完成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报告了阶段性职务履行情况、债权初步审查情况及债务人财产状况等事项,并在法院主持下,依法确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答复了债权人书面提问,整个会议公开透明、合法有序,各项议程有条不紊地进行,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各项权利,金辰机械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会后,管理人将依法继续开展资产查实、债权追收、协助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等工作,并将依据债务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情况,适时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推动企业重整。管理人团队将凭借丰富的破产重整经验,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努力推进债务人的破产重整工作,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积极拯救功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职工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2月,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在威海地区享有盛誉和领先地位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