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所党建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律所简介
律所一角
社会责任
律所动态
律所新闻
近期动态
专业领域
专业人员
破产文书
律所文化
东方未来法评
东方未来人文
内部期刊
案例精选
主页
>
专业人员
>
邮箱:843648107@qq.com
电话:13561844502
传真:
于龙江
专职律师
专业领域
刑事部、民事部、商事部
工作经历
业务领域:
民事、刑事
于龙江律师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1年8月就职于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至今。目前已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岳集团有限公司,威海电美世光机电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通过提供非诉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防范法律风险,利用诉讼技能为当事人主张权益,通过谈判、磋商等方式深入了解顾问单位所面临的境况,以更好地应对及防范风险。
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忠实于宪法、法律,忠实于当事人,办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民事和刑事案件,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经验,秉承“专业、自信、忠实、谨慎”的执业理念,认真、仔细地做好每一个案子,尽最大努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信“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2012年《公司捐赠法律问题研究》论文荣获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二等奖。
教育背景
2011年获得法学学士
职业资格
2011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证号13710201210848161
工作语言
中文
下载简历 (中文)
下载 VCard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网站
中国民商法律网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2月,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在威海地区享有盛誉和领先地位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关于我们
律所简介
律所一角
社会责任
新闻业绩
律所新闻
近期动态
专业领域
业务领域
专业人员
专业人员
文章发布
东方未来法评
东方未来人文
内部期刊
案例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