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居昌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律所党支部书记
威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业务领域:民商事、建筑房地产、公司法律业务
王居昌,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党支部书记。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参加工作后,长期从事企业经营和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2002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王居昌律师擅长办理民商事、建筑房地产、公司法律业务等,担任多家企业和单位的法律顾问,现担任威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王居昌律师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热情,业务精湛,善于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在当事人中享有很高的声誉。通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1020031090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