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5 16:04
哈尔滨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第一项:管理人报告阶段性职务履行情况;
第二项:管理人报告审计、评估情况,公布审计、评估结果;
第三项:管理人通报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
第四项:管理人通报职工债权调查及审查情况;
第五项:债权人核查债权;
第六项: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第七项:法院设立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第八项:法院公布管理人报酬方案;
第九项:管理人回答债权人提问。
哈尔滨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07.22
06.12
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