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调查及审查情况说明

2019.03.25 16:14

哈尔滨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职工债权调查及审查情况说明

 

乳山市人民法院:

债 权 人 会 议:

2013年12月5日乳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哈尔滨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乳山泰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的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23条、27条的规定,在法院的监督及指导下,勤勉尽责、忠实地执行法定职责,全面开展破产相关各项工作,其中调查职工债权是管理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现将职工债权的调查及审查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管理人在接受法院的指定后,立即开展了职工债权的调查和整理工作。

 

了解债务人职工情况

(一)管理人调查情况

由于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已经有部分职工离岗,管理人接受法院指定后,立即投入到职工安抚和对职工债权的调查了解工作中。

由于债务人缺乏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管理人无法对债务人职工有全面了解。为此,管理人制作了职工基本情况调查表,安排债务人留守行政人员进行发放,由职工个人填写。经统计,共收回职工调查表116份,其中,90人认为自己是乳山光谷新力房地产有限公司职工,1人李颖认为自己同时是乳山光谷新力房地产有限公司、威海新力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职工,4人认为自己同时是乳山光谷新力房地产有限公司、债务人职工,9人认为自己是债务人职工,12人未对工作单位作出说明。大部分职工写明债务人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二)审计机构提供情况

根据审计结果,债务人共有职工42人。债务人大多数职工于2013年10月停发工资,2014年3月10日审计机构出具了《职工入职时间表》。

经与管理人发放的职工调查表比对,大量填写了职工调查表的人员未在债务人处领取工资,并非债务人职工;职工自行填写的入职时间与审计机构出具的职工入职时间表基本不一致。

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的过程中,依据审计结果,并询问债务人相关留守人员,对职工身份存疑的相关人员进行落实甄别。

 

、确定职工债权的调查原则

1、职工姓名、工资标准、应付工资余额、岗位、入职时间、月平均工资均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2、应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威海市2012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8,796.00元,月平均工资9,699.00元。经济补偿金按照审计机构查明的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入职时间暂未查明的暂不予计算;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列入职工债权优先受偿。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未设立职工社会保险账户,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无法补缴,亦不能以现金方式发放给职工,故不予核算;

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第3款规定,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7条规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根据审计结果,债务人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债务人处领取工资,故不存在高管工资的核算与调整问题。

综上,经管理人调查统计,债务人现有职工42人,债务人欠发工资合计1,105,978.00元,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合计247,979.00元,职工债权合计1,353,957.00元。

 

三、债权核查

以上为管理人对职工债权调查及审查的情况说明,管理人将上述职工债权的审查结论,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

1、若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管理人的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对异议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异议人;异议人也可以直接向乳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

2、若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管理人通知的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乳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

3、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若债权人或债务人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申请法院裁定确认。

 

 

 

 

            哈尔滨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2月,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在威海地区享有盛誉和领先地位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