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须知

2019.03.26 09:40

债权申报须知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文登法院”)于2016年2月1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文登文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海置业、债务人”)重整案,并指定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9时在文登法院(地址:文登区米山东路1号)召开。

为使债权人了解债权申报程序,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就债权申报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文登法院受理重整案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自重整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相关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文登法院确定,债权人应于2016年4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间为申报期间内工作日的8:30时至17:00时。

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逾期申报的,应当依法承担逾期申报的后果。

债权人应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及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1. 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均需为原件,由申报人签名,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公章。

2、债权申报表需按照表中要求的项目仔细填写,债权发生事实、理由及计算方法,债权担保事实说明等项目可附带纸张作为续页,续页均需本人签字或盖章。(申报表格中的“债权编号”均无需填写)

3、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要详细填写债权人准确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传真;管理人将在重整程序中按照债权人填写的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件。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法人债权人需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个人债权人需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名)。
3.委托代理人代理申报需提交的材料: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证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各类合同或协议、履行合同的证据、付款凭证、银行凭单、对账单、收货单、收据或发票、往来函件、权利登记证明文件、追收债权证明及其他证据;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需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
3.债权如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的,需提交该生效法律文书,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如案件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文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4.申报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做出的保全裁定书、查封或冻结财产明细等相关文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
6.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需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等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执行法院裁定认可的,需同时提交裁定书。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利息计算至文登法院裁定受理文海置业重整案之日,即2016年2月1日。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迟延利息、滞纳金等分开计算。
8.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9.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三、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注意事项

1、所有债权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2、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确定(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文海置业重整申请受理日(即2016年2月1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请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3、利息债权的计算时间不超过重整受理日(即2016年2月1日)。

4、对债权发生事实、理由的说明中要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另外对已开票金额和未开票金额应填写清楚;若涉及合同关系,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要填写清楚。

5、债权申报通知书等材料的送达不构成管理人对无效债权的重新确认,也不导致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

6、上述债权申报材料建议到管理人网站(http://www.weihailaw.com/)下载或通过E-mail索取,以保证债权申报材料文本格式的统一正规。

四、债权申报地址和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地址:威海市文登区香水路 半岛蓝庭售楼处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13963155315

债权申报材料的邮寄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附32号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    王瑛  收”,请在邮寄单注明“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

联系电话:13963155315

E-mail:  13963155315@163.com

 特此说明

                                        文登文海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一六年二月十八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2月,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在威海地区享有盛誉和领先地位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