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债务人部分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

2019.03.25 15:57

乳山光谷新力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提请审议债务人部分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

 

债权人会议:

2013年11月29日乳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乳山光谷新力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乳山泰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的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23条、27条的规定,在法院的监督及指导下,勤勉尽责、忠实地执行法定职责,全面开展破产相关各项工作,其中接管债务人财产,对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分配,是管理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自2013年12月9日开始,管理人会同法院对放置在债务人住所地一楼大厅的大型玉器摆件及三楼法定代表人丁文华办公室内的红木家具及古董玉器等贵重物品进行了清点、拍照、造册。由于该部分财产价值高、易破碎,体积大不宜搬运,管理人委托专业搬家公司搬运至乳山市人民武装部进行保管,以防止财产被哄抢、破坏等情况的发生。

因该部分财产属于债务人非经营性资产,且长期保管将增加保管费用,从而会降低该部分财产的可分配价值。现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1条的规定,对该部分财产,拟订《债务人部分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特此报告。

 

乳山光谷新力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债务人部分财产变价方案》

债务人部分财产变价方案

 

一、拟变价财产基本情况

该部分财产为大型玉器摆件、红木家具及小型古董玉器等,属于债务人乳山光谷新力房地产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产,且属于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原摆放于债务人住所地一楼大厅及三楼法定代表人丁文华办公室内,现存放于乳山市人民武装部,由武装部派人保管。现每一件物品均贴有管理人编制的编号,编号与管理人制作的《异地保管财产清单》编号相对应,除红木家具系一套外,其他古董玉器等均具有独立性。

 

二、变价原则

1、财产价值最大化原则

债务人财产是全体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基础,变价工作事关每个债权人的切身利益。财产的变价,以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为根本原则。管理人将遵循债权人的意志、以市场价值为依据,秉承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财产的变价工作,达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目的。

2、拍卖优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112条第1款规定,变价出售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为确保该部分财产变价价值最大化,本着公平、合法、公开的变价原则,管理人建议优先采取拍卖方式予以处置。

3、全部与部分相结合的拍卖原则

根据该部分财产的实际情况,可采取全部与部分相结合的拍卖原则,即拍卖机构可以对全部物品进行整体拍卖,也可以对其中的单品进行拍卖,但限于一次拍卖会进行;若拍卖机构认为分批拍卖更有利于财产价值增值的,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管理人作为委托人不负担分批拍卖的公告费用等情况下,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

 

三、变价方式

1、评估

因该部分债务人财产的特殊性,需委托有玉器、红木等贵重物品专门资质或经验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才能够确定其价值。本次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法院裁定认可的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拍卖

本次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法院裁定认可的变价方案,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拍卖次数及保留底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执行。具体方法如下:拍卖机构在拍卖7日前在当地媒体及涉及拍品其他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第一次拍卖时的保留价为评估价;如第一次拍卖出现流拍,将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时的保留价为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80%;如第二次拍卖仍然出现流拍,则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时的保留价为第二次拍卖保留价的80%。

3、变卖

如第三次拍卖仍流拍,不再进行拍卖,由管理人采取变卖方式予以处置。变卖期限及保留底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执行。具体方法为:变卖的期限为60日,变卖成交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的60%。即如果上述财产在管理人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评估价的60%买受该部分财产的,管理人将终结变卖,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新提交议案,提请债权人会议另行决定变价方案。

 

四、评估、拍卖机构选择方式

评估、拍卖机构有两种选择方式,各有利弊:

1、由法院交由技术室从在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的评估、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抽签或摇号方式产生,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将财产依法进行变价。这种方式的优势是以公开、随机的方式产生评估、拍卖机构,透明性高;弊端是评估、拍卖机构随机产生,评估费用及拍卖佣金依行业相关标准确定,不存在协商问题。

2、由管理人从在法院备案的评估、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找相关评估、拍卖机构报价、比价的方式择优产生。这种方式的弊端是评估、拍卖机构的产生是管理人选择经、委托,透明性低;优势是管理人可以与评估、拍卖机构协商评估费用及拍卖佣金,从而降低财产变现费用,增加债权人受偿比例。

管理人建议采取第二种方式。

 

以上是管理人对于债务人部分财产的变价方案,如债权人会议对该部分财产变价方式另有决议,管理人将遵循债权人会议决议对该财产进行变价。

本次债权人会议如对本财产变价方案表决未通过的,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当场提请乳山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由法院在债权人会议上以当场宣布的方式通知债权人。

 

 

乳山光谷新力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2月,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在威海地区享有盛誉和领先地位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