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和利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房地产、设备等的变卖公告
本变卖标的物是破产案件的财物,所设的变卖条件及披露信息,均由威海和利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环翠区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为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提供并负责解释。
依据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裁定通过的变价方案,管理人已经进行拍卖,现将于2020年4月17日14时起至2020年5月16日14时止三十日内对该财产继续进行变卖。
一、变卖标的:
1、房产。位于山东省荣成市虎山镇五柳村,基本情况如下:
混合结构厂房,共一层,房屋建筑面积999.33平方米,简易棚30.58平方米,合计1029.91平方米,无房证,房屋占用土地的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建筑物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不属于同一权利人。房屋建于2010年前后,此后,与该房屋相连已经建设了其他厂房,该房屋已经与周围房屋连成一体,无法单独分割使用,如变卖成交,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设备和低值易耗品。位于山东省荣成市虎山镇五柳村原文华水产品加工厂内,基本情况如下:挤肉丸机一台、揉面压皮机两台、不锈钢烘鱼架子16个、不锈钢冷库门两个。
二、变卖价
1、房产变卖价。根据圣达房估(2019)字第403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评估结果,该房地产2019年11月21日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为104.4万元,管理人在淘宝网通过司法拍卖三次拍卖,因无人出价流拍。按照威海和利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管理人采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置,变卖最低价为62.64万元,如有两人以上竞价购买,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变卖期限为30日。
2、设备和低值易耗品变卖价。根据威海正荟评报字(2019)第029号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该部分设备和低值易耗品2019年11月26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10250元,管理人在淘宝网通过司法拍卖三次拍卖,因无人出价流拍。按照威海和利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管理人采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置,变卖最低价为6150元,如有两人以上竞价购买,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变卖期限为30日。
三、咨询、实地查看的时间与方式:买受人自行在变卖期限内对上述变卖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并实地查看。
四、变卖方式:设有最低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最低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最低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本次变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买受人应承担标的物购买后的风险。
变卖成交后所发生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方负担,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买受人以此作为权利证明,房屋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机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自行提取。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变卖价款,买受人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变卖价款,并在交付价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资料到管理人处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再与管理人办理合同签订及资产交接等事宜。管理人地址:威海市青岛中路77号长峰商业广场A座四楼。
变卖价款支付到管理人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威海和利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收款账号:832030200222587。
十、参与购买者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本变卖公告,变卖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本变卖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3508919689,王居昌律师。
威海和利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