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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利食品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0.07.13 17:32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威海和利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威海和利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9日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实施分配。
本次分配的货币财产数额为13,932,860.02元,房屋等其他财产价值为640,350.00元,共计价值14,573,210.02元,参 加 分 配 的 债 权 数额总计52,233,623.09元。分配情况为:抵押优先债权受偿货币财产13,424,625.66元,职工债权获得分配财产数额1,148,584.36元,税款债权分配财产数额为0.00元,普通债权分配财产数额为0.00元。本次分配于2020年7月16日实施。
威海和利食品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债权人自本次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按照分配方案将未领取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房产出售的增值税等税款未缴纳,现将列入分配的货币财产6,054,628.42元作为预留税款。
特此公告。
威海和利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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