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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医院 财产状况报告
2024.02.02 14:47
威海长城医院有限公司
清算案
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债权人会议:
2023年12月7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10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威海长城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案件由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12月14日,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以(2023)鲁1002破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管理人。
管理人自接受指定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勤勉尽责、忠实地执行法定职责,开展清算相关工作。其中,调查债务人的财产,是管理人的核心工作之一。现管理人将初步调查的债务人财产情况进行报告。
一、开展债务人财产调查工作
1、询问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后勤负责人、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全面了解债务人财产情况。
2、到不动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等有关机构查询债务人不动产、车辆、设备等相关情况。
3、会同审计机构查阅债务人资产账目、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债务人财务。
4、会同评估机构盘点债务人资产,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债务人的资产。
二、债务人财产初步调查结果
根据管理人目前掌握的情况,债务人财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债权、医用设备、无形资产等。债务人财产总额约1,675.139.55元,其中长城医院名下医用设备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数字化X射线系统系融资租赁设备,于2020年5月19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江苏裕融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向管理人申报有财产担保债权本息621,535.02元,管理人初步审查认定其有财产担保债权为507,500.00元,抵押物初步评估价值为1,345.896.00元。债务人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货币资金
债务人货币资金为2,814.55元,其中现金24.69元;银行存款2,789.86元。
(二)应收款
审计机构审定债务人应收款账面余额合计为2,293,217.32元。其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000.00 元,主要为微软软件采购款;其他应收账款余额1,367,534.32元,主要为未结算的医保款、保证金、备用金、往来等;预付账款余额为895,683.00 元,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铝材、工程款等。经初步调查,上述应收款余额的形成,主要是采购软件、设备、铝材、支付工程款等未收到对方发票,或列为未结算的医保款、保证金、备用金、往来等实际已结算、使用,只是未及时调账。根据相关合同履行情况及财务人员提供的相关凭证,债务人应收款收回的可能性极低。应收款预估回收率为0。
(三)存货
债务人存货类资产账面审计后余额137,142.62元。其中:中成药9,024.60元,中草药80,429.82元,西药13,719.55元,一次性器械27,798.24元,耗材6,170.41元。经管理人会同评估机构、债务人相关人员清点,存货类资产绝大多数已超过有效期或因停止经营时间较长,而该些资产又处于非有效贮存状态,已没有实际价值,评估机构未将其纳入评估范围。债务人存货资产初步估价为0元。
(四)固定资产,初步评估价值
1,618.225.00元。
债务人固定资产审计后原值3,366,475.50元,累计折旧1,570,272.79元,审计后固定资产净值1,796,202.71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较高的包括融资租赁两套设备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数字化X射线系统,以及中心供氧系统设备;同时包含登记在债务人名下车辆别克车SGM6531UAAB、轻型普通货车、金杯汽车、空调。经评估机构评估债务人医用设备评估价值为1,618,225.00元。
经调查落实,登记在债务人名下车辆别克车SGM6531UAAB已被法院拍卖,且拍卖款在债务人破产前已被强制执行给债权人,只是暂时未过户;轻型普通货车、金杯汽车,在债务人被裁定破产清算一年前已被债务人处置并交付给他人,只是因被法院查封未能办理过户。因此,债务人名下车辆实际已不属于债务人财产,评估机构未对车辆进行评估。
(五)在建工程
审计后债务人在建工程余额338,560.00元。其中电梯钢构204,000.00元,室外消防楼梯88,600.00元,道路工程(食堂门前大院)45,500.00元,门诊楼空调460.00元。上述在建工程均为装修改造等工程,均附属于所租赁的房屋,且租赁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需按原状腾空交还,因此拆除时还将产生相应费用,评估机构暂未将该部分在建工程纳入评估范围。该部分资产初步预估价值价为0元。
(六)无形资产
,初步评估价值54,100.00元。
债务人的无形资产包括2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商标、1项著作权。其中“用于远程诊疗平台的数据采集及显示装置”专利由于长城医院未缴年费,于2023年1月9日终止,截止评估基准日该实用新型专利为终止失效状态,“可调诊疗用图像采集装置”专利,法律状态为专利权维持;商标系文字商标,该商标为普通商标,已办理商标注册证;1项作品著作权,其创作完成日期2019年5月1日,登记日期2019年8月2日, 著作权人为威海长城医院有限公司。截止债务人被裁定破产清算,债务人已办理著作权证,该著作权登记号为“国作登字-2019-L-00861126”,作品名称为“智能医疗平台系统工作流程及解析”,作品类别为“其他”。
上述无形资产审计后净值12,000.00元。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54,100.00元。
综上,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债务人的财产总额为货币资产2,814.55元+实物资产评估值1,618,225.00元+无形资产评估值54,100.00元=1,675,139.55元。
以上为管理人成立以来调查落实的债务人长城医院财产的初步情况,报告所引用数据仅是初步数据,根据以后进一步调查落实的情况,将随时进行补充、修改、调整。
特此报告。
威海长城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四年二月一日
合伙人/顾问
威海长城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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