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根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蓬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3日作出(2020)鲁100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债务人文登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登金谷”或“债务人”)重整;于2020年3月9日作出(2020)鲁1003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担任文登金谷的管理人。
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文登金谷的基本情况及资产负债初步审计结果
1、文登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5日,现注册资本5000万元,威海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于明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1564066400R,注册地址:文登市文昌路106-1号,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威海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书,截至2020年3月3日,文登金谷的资产总额294,594,232.79元,负债总额484,551,354.73元,所有者权益为负189,957,121.94元。
二、文登金谷开发的大五里.百汇城项目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文登区环山东路8号,抱龙河南岸,北邻新汽车站,东邻文登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宝宇商城,与碧桂园.栖凤台一路之隔,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金融、商业、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占用范围内土地,登记在文登金谷名下的土地证面积有101979平方米;另有文国用2015第000065号,面积32980平方米和文国用2015第000018号,面积5770平方米的两块土地暂时登记在威海市文登区蓝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根据文登区人民法院判决,上述两块土地归文登金谷所有。
大五里.百汇城小区已建成建筑面积及未建部分规划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项目规划有多层、小高层、高层、商业及幼儿园等,规划有45栋楼(含幼儿园)。具体如下:
1、已开工建设住宅楼36栋,其中,32栋多层住宅,2栋11层小高层,2栋17层高层。27栋住宅已完工,9栋住宅(1、2、7、8、9、10、11、12、21号楼)主体和外墙已完工,尚有门窗、涂料及部分安装工程未做。除2号楼外,其余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已建设住宅1790户(含阁楼数量),面积153728平方米;附属储藏室1480个,面积19675平方米;车库133个,面积2674平方米;商业101户,面积4982平方米;公共用房2007平方米。
用于居民安置的住宅877户,面积77179平方米(含阁楼);附属储藏室695个,面积8665平方米 ;车库133个,面积2674平方米。商业9户,面积702平方米。
已建设房屋除用于居民安置外,已售住宅423户,面积34323平方米;附属储藏室367个,面积4998平方米。未售住宅490户,面积42226平方米;附属储藏室418个,面积6012平方米。商业房已售22户,面积987平方米;未售70户,面积3293平方米。
2、已开工建设商业楼4栋(C1-C4),主体框架封顶。规划建筑面积38064平方米。尚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位于小区西南位置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有4栋11层小高层(A3、A4、A5、A6),规划建筑面积29684平方米;规划地下车位426个,面积14606平方米;规划配套幼儿园,规划建筑面积2431平方米。
三、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管理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重整,联合体作为重整投资人的,应选择一个主体参与,联合体各自权利义务由其内部约定);
2、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房地产开发、建设、建筑经验和优势,或拥有较高的市场运营和管理经验,具有重整投资成功经验的重整投资人优先;
4、缴纳重整保证金5000万元。
四、重整意向金及保证金要求
1、重整投资人应在提交《参与重整意向书》的同时,向管理人缴纳重整意向金500万元,在管理人确定入围重整投资人名单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完成后三日内重整投资人需向管理人缴纳5000万元重整保证金(已交纳的500万元重整意向金转为保证金的一部分),未入围重整投资人名单的,重整意向金无息退回。
2、重整意向金及保证金缴纳至文登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账户(帐户名称:文登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山东农村商业银行;帐号:2590040204205000014378
3、重整投资人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格式等提交《重整方案》,方案必须包括经营方案、偿债方案、资金来源、重整担保等实质内容。未按管理人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并构成违约,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重整资格并扣收重整意向金500万元作为违约金。
4、《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后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前,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相关协议。管理人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并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已缴纳的重整保证金可以转为重整投入资金;未获得批准的,重整投资人退出重整,可以要求无息、全额退还已缴纳的重整保证金。
五、《参与重整意向书》编制要求
重整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自然人或者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企业股东情况等;
2、重整投资人资信介绍,包括财务状况(企业2017-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二季度财务报表)和资金实力,重整投资资金的来源及计划,此前的经验和优势(如有),参与重整投资的成功经验(如有);
3、附件,包括重整投资人身份证件(自然人)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资金状况的证明材料(自然人需提供2017-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银行帐户流水;企业需提供2017-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其他证明资料、授权资料(若有,包括授权范围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等)。
六、提交《参与重整意向书》注意事项
1、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17:00止;
2、提交地点: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青岛中路-77号长峰商业广场A座4楼);
3、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3963155315。
七、保密要求
管理人在收到《参与重整意向书》及首笔重整意向金500万元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协助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提供数据、安排实地考察等)。重整投资人对管理人提供的信 息、数据、资料等,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资格且不退还参与重整意向金及保证金。
八、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提供,后期会随资产调查、债权审查或审计、评估数据变化而调整,并非最终数据,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最终数据以法院确认为准;
2、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文登金谷管理人。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参与文登金谷重整投资。
文登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0年7月10日